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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各党支部:
       根据四川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川庆学办〔2021〕9号)和中共成都成都中医药大学委员会组织部《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成中医组织〔2021〕31 号)和《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补充通知》(成中医组织〔2021〕34 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紧扣"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主题,认真贯彻"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要求,交流学习体会,查找差距不足,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奋勇前行,在新征程中不断为谱写治蜀兴川时代新篇、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贡献成中医力量。
二、会前准备
(一)认真组织学习。会前,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指定的《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4本学习材料。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研讨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通过学习,不断深化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不断深化对党的历史的系统把握,打牢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普遍开展谈心谈话。会前,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交心谈心。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状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 指出不足,相互提醒、交流提高。谈心谈话要做好相关记录,在支部大会上报告谈话基本情况。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谈,传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三)深入查摆问题。党员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重点
围绕以下 4 个方面进行盘点和检视:一是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谈学习情况,谈心得体会;二是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指定学习材料,谈学习情况,谈感悟收获; 三是对照党史学习教育目标要求,找一找自身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历史自觉、弘扬优良传统、加强党性锤炼等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四是对照党员先锋模范要求,谈作用发挥情况,特别是立足岗位、履职尽责情况,为身边群众做实事办好事情况,找一找还有哪些差距。基层党组织要围绕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联系服务党员群众、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方面进行检视。党支部查摆问题都要形成问题清单,党员查摆问题要形成发言提纲
(四)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报告半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特别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检视问题情况;党员逐一发言,讲收获提高,讲差距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就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要客观、真实、准确地进行记录。这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上不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五)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党支部要制定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提交 书面整改承诺,一项一项改进提高,确保整改到位。上级党委、 党总支要督促指导党支部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要坚持开门整改,党支部整改情况在党委范围内公开,纳入党组织书记年度述职评议考核;党员整改情况在党支部和部门范围内向党员、群众公开,纳入党员民主评议。
三、时间安排
      8月29日前完成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支部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把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作为衡量党史学习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党支部要提前制定专题组织生活会方案,明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会议议程等,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查。
(二)在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每个党员都要按照规定的内容发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划分党小组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召开主题组织生活会;未划分党小组的,可以结合党支部实际,采取临时划分党小组的形式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于外出流动师生党员,通过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其发送学习资料,了解思想和工作情况,听取建议。流动师生党员,可以参加所在党支部或流入地党组织的专题组织生活会。有条件返回流出地的党员,尽量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确因工作等实际情况不能回去参加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书面汇报等形式,向党支部汇报自己的学习体会和差距不足。
(三)院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四)加强全程督导。院党委派人至少列席 1 个所属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掌握有关情况并进行点评。
(五)党支部将开展工作的总体情况报告、院级党员领导干部发言提纲、党支部召开专题组织生活情况统计表(附件1)在8月29日之前汇总后报院党委。
联系人:纪同赛           联系电话:15884574340
《关于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附件